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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市管〔2020〕46号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全县“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8 点击数:  来源: 字号: [ 复制链接 ]

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0年全县“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彝市管〔2020〕46号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开展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20〕133号)和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20〕6号)以及昭通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昭质强办发〔2020〕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提升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系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开展云上“质量开放日”、质量云课堂等活动,以线上展厅、线上培训、专家远程诊断等形式,加强科学质量管理方法交流互鉴,提升质量管控水平。鼓励行业标杆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加强对上下游两端企业的支持带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开展质量品牌精准扶贫活动,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加强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工作安排,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求。推动质量标杆企业开展以质量提升抓“六保”、促“六稳”的宣传倡议活动。开展12315平台宣传、电梯安全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类平台,积极宣传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者在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

(三)严格监管执法,着力净化市场环境。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抓好校园食品、保健食品等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消费者维权,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加大维权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企业保护消费者的责任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向社会和消费者开展放心消费自我公开承诺,强化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解决消费纠纷。。 

(五)开展扶贫帮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质量技术支撑,着力帮扶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动计量精准施“测”服务。鼓励标准技术服务组织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引导认证机构对企业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加强质量技术信息资源整合聚集和开放共享,探索实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三、工作分工

(一)质量计量标准股组织开展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推动企业通过提升质量提升效益和竞争力,更好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系统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大重点产品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发布质量抽检结果,公开处罚结果。做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好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开通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推动计量精准施“测”服务。鼓励标准技术服务组织机构围绕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咨询等标准技术服务。

(二)特种设备监察股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为人民群众把好安全关。

(三)行政执法大队、商广股加大消费侵权案件查办情况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有关专项整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做好有关商品质量的舆情监测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专项行动及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强化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

(四)价格监管股加大防疫物资和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信用监管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及时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强化网络消费维权,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实现抽检结果线上线下共同适用。

(六)食品、药品股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继续推进“明厨亮灶”,推行智慧监管。严肃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加大高风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力度。

(七)各市场监管所做好辖区内“质量月”宣传活动、营造活动氛围,与相关股室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各相关股室、队、所做好活动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要更好发挥职能股室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股室联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

要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平台。要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提升全行业的诚信水平和质量竞争力。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提高新闻媒体、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各股室、队、所要把维护质量安全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消费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让质量成为广大企业孜孜不懈的追求。要着眼切实提升质量,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组织开展一系列接地气的质量活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质量问题,有效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五、工作要求

请相关股室、队、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开展辖区活动总结、有关图片视频以及《2020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通过QQ邮箱1372086670@qq.com报县局质量标准计量股。联系人:王捷;联系电话:0870—3185802。


 

彝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