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购房者:
购房是您安居乐业、婚嫁爱巢的必要选择,更是您经过深思熟虑、毅然决然的一项人生重大消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前,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害。
一、项目预售手续是否齐全
主要看“七证”是否公示齐全,“七证”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缺少任何一个证件,都是违规销售,请广大购房者不要支付购房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更不能存侥幸心理去购买无证销售的低价房屋,谨防落入“一房二卖”、抵债房、违建房等陷阱。
二、确保购房款进入预收资金监管账户
购房者所缴纳的全部购房款应缴存至指定的监管账户,用于该项目相关工程建设;凡不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指示购房者将购房款缴存其他账户的,都是违规行为,坚决不购买该项目房产,因为您的购房款可能被挪用,影响项目后期施工。
三、楼盘信息公示是否齐全
房地产开发商应公示所有房源销售现状,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一房一价进行公示)等,并公布优惠政策。缺少任何一项,您都可以要求售楼处公开公示。
四、仔细审读合同条款
目前我县使用省住建厅和省工商局2015年9月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仔细审读合同(协议)条款。购房者签订合同前务必逐条审读合同条款、补充协议,确保理解合同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不动产权办理、违约责任、争议处置方式等内容,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对合同专用条款(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购房人可与开发商协商确定。
五、仔细辨别项目宣传信息
对项目宣传图识与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或写进合同附件,项目户型图、样板间、宣传图识一般只作参照,实际交付以竣工验收和审查的设计图纸为准,开发商宣传的“学区房”“学位房”受招生政策等影响可能有重大变化。如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六、谨慎支付购房定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对于毁约行为有罚则的作用,购房者一方提出退房,可能面临“定金”不退或承担“违约金”的法律后果,购房者要谨慎支付定金,防止因个人征信不能贷款、先交定金后价格未达到预期等因素造成不能购房、损失定金。
七、及时网签备案购房合同
购房者请选购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商品房,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千万不能因“为省事、图省钱、贪便宜”而购买不受法律保护的房产。
八、是否存在违规代缴、代收行为
所有代缴、代收的项目都必须有依据和委托证明,否则一律拒绝缴存。
九、防范购房金融风险
警惕和远离开发商以“首付贷”“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支付购房资金,相关风险可能全部由购房者承担。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方式销售商铺,后期可能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没有现金流兑付的风险。
十、接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装修应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尊敬的广大购房者,对发现的售房违规行为,欢迎您积极举报,彝良县住建局将依法进行查处,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870-5126169、0870-5123383)。
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