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明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彝河街道和水泥厂街道污水处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并在办理过程中于8月与你进行了电话商谈。现答复如下:
我县乡镇“一水两污”建设项目已纳入彝良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畴(包含“彝河街道和水泥厂街道污水处理项目”),项目采用PPP模式,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较少,融资难度较大,对社会投资人吸引力不强,导致第一、第二次招标流标,直到2020年底才招标成功,确定了社会投资人,截至目前,彝良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正有序推进,前期选址工作、宗地图的绘制、用地预审意见书与选址意见书等的办理已完成,正在开展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环评、水保、林勘、项目初设、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办理,力争于2021年9月以后启动乡镇集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硬件设施滞后的短板问题,随后洛泽河镇彝河街道和水泥厂街道污水处理的问题,将彻底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2021年24号对办理彝良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1).docx
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0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