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地税局三措施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从2018年1月1日起顺利施行,同时也确保环境保护税在2018年4月首个征期顺利征收入库,彝良县财政局、彝良县地方税务局、彝良县环境保护局结合彝良县实际,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向纳税人发放《环境保护税法知识问答》,征收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环境保护税相关政策,利用税企QQ群、微信群、电话等对纳税人进行辅导,同环保局的同志一起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辅导宣传,对全县150多家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会计进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对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发放环境保护税的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面,营造良好征纳氛围。
二是强化学习,熟练“金三”系统操作。组织县局相关业务人员准时参加总局、省局、市局有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培训,做到心中有数,政策熟悉、系统熟练。根据环境保护税开征时间要求,多次进行系统操作测试,确保征期税款顺利入库。
三是顺利完成征收入库工作。4月2日环境保护税开征的第一个征期的首个工作日,县局安排税政、征管、科技、管理分局的同志以及环保局的业务人员到征收大厅协助辅导纳税人正确申报,搞好纳税服务工作,县局顺利征收入库环境保护税46169.20元,减免环境保护税23055.22元。其中: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入库23113.98元;彝良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入库23055.22元、减免23055.22元。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