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下列权利人已向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公开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送达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870—3185223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991001 | 甘银平 | 彝良县角奎镇振兴街8号 | 房屋:59.65
| 城镇住宅用地 | |
2 | 2005221 | 宋林芬、李清云 | 彝良县角奎镇环城西路41号 | 房屋:130.55
| 城镇住宅用地 |
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16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