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下列权利人已向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予以公开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0870—3185223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小地名 | 面积(亩) | 备注 |
1 | 彝 林政字( 2008 )第 030102275 号
| 赵祖全
| 牛街镇南厂村坪子组
| 马鞍桥 | 4.23 |
彝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17日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