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民政局切实落实困难群众免费电量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调整完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免费电量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457号)文件精神,确保电价扶持政策“应享尽享”,提升低收入群体获得感。彝良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低保户”按户、“特困户”按人每月补贴用电15千瓦时,标准为0.36元/千瓦时。2021年前三季度,共为全县城乡低保户及特困人员发放电费补贴2246146.2元。
滇公网安备530628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