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创新、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创新、投资促进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煤、电、油、运的生产要素组织协调工作和监测分析工业企业煤、电、油、气使用情况,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相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县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
(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负责食盐专营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五)组织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光电子、生物化工、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工业和通信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贯彻实施工业和通信业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法规政策;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提出年度工业节能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和通信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污染控制政策。
(九)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周边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承担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善后处理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承担改制企业信访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全县流通经济、现代流通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内外贸易一体化建设的有关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县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意见、办法、制度等;开展彝良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发布彝良县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十三)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电子商务建设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县拍卖、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药品流通、石油成品油零售经营等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商务领域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
(十六)负责国内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七)负责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负责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商务信息资源;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商务信息网络;负责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组织商贸领域信息化培训与交流。
(十九)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产业技术应用研究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二)编制全县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三)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五)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七)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八)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十)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策划、推介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县级招商网络、招商项目库和投资企业名录的建设、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策划提出县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负责省、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重大项目签约活动的相关工作;会同或参与相关部门草拟县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合作协议。
(三十一)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年度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负责落地我县的省、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督察督办工作。
(三十二)协调推进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络对接工作。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承办各类经济代表团来访联络和协调工作。
(三十三)对接联络市、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外省(市、区)驻昭办事机构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经济合作相关工作。
(三十四)负责协调推进落地我县的省、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相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为落地我县的省、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
(三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十六)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七)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三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网络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县委宣传部负责网络出版等业务的内容监管工作,负责信息网络视听等业务的内容监管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网络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工业、通信业等相关行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参与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事件。县公安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管、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基础设施、政务平台等的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网络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各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2.信息化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数字经济等相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有效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股、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商务股、电子商务发展办公室、投资促进股、科技股、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企业改革办公室
三、领导分工
刘长林(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并主持局机关全面工作,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周贵忠(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普法、综治维稳、统战、老干部)工作。分管安全办,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黄清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商务、人事、财务、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商务股、电子商务办、人事、财务室,对接市商务局,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赵华红(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建设、企业改制、科学技术、统计、信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等工作。分管企业改革办、信访办、科技股(科技服务站、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工业股、信息产业办、中小企业发展办,对接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计章立(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招商引资、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工作,分管投资促进股,对接市投资促进局,完成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为:黄清毅——周贵忠;赵华红——计章立。
四、办公地址
彝良县角奎镇渔湖大道1号行政中心2号楼6楼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0-3185028
负责人姓名:刘长林